如果离婚协议遗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而不是在法院补办。
在补办时,需要携带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必要证件。
具体流程为:
1.携带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和调出离婚档案;
2.然后将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如果选择起诉离婚,需要完成以下手续:
1.提交起诉状,明确表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2.提供相关证件,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缴纳诉讼费。
4.等待法院安排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将会准予离婚。
1.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
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
2.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则有: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以及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
离婚协议丢了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以上步骤进行补办,如有其他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如果你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在找法网上咨询我们的法律小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