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了欠员工钱用公司破产财产结算。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行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倒闭后,企业需要进行清算,而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尽量挽回自己的损失。
公司倒闭员工有补偿。公司倒闭的,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找法网提醒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