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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人不到庭怎么办

2023-07-2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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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起诉人不到庭的办法是视情况采取拘传的方式来审理判决,或者进行缺席判决,具体来说,对于一方确有理由无法出庭并愿意用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的,或者被告下落不明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离婚起诉人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起诉人不到庭的办法如下:

  1.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并有正当理由,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3.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公告期满就可以缺席判决。

  二、起诉离婚诉讼费要多少?

  起诉离婚诉讼费要多少要看是否涉及财产分割,如果没有涉及的,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找法网提醒,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

离婚起诉人不到庭

  三、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异地离婚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则如下: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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