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伤赔偿怎么办理手续

2023-01-19 1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工伤赔偿办理手续的方法是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等。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等。

  一、工伤赔偿怎么办理手续

  工伤赔偿办理手续的方法如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二、申请工伤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资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5.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6.工伤事故报告书

  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

工伤赔偿

  三、工伤能得到哪些赔偿

  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222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工伤赔偿怎样办理?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主要的费用都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将大大减轻用人单位的压力。工伤索赔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br /> 法律依据:<br /> <p>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p> <p>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p>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