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 法院做出判决。
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
1.民事案件,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引起的诉讼;
2.商事案件,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
3.劳动争议案件;
4.法律规定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讼案件,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不服终审判决可以申诉也是可以提出再审。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不得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也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