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遇到贷款诈骗并签署了合同,该合同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时,合同被视为无效。
因此,在借款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诈骗行为,当事人可以不履行该合同。
1.借款到期不还时,出借人能否要求合同违约金,需要视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而定。
2.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借款方到期不还钱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借贷双方未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没有签订借款合同,那么一般不能主张违约金的。
4.但是,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赔偿实际损失,例如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双方就此发生纠纷,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1.《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明确了一方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希望本篇文章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贷款诈骗的法律问题。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找法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