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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编占有的构成要件

2023-10-01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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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权编占有的构成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占有的法律特征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对象仅限于物、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

  一、物权编占有的构成要件

  物权占有的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3.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5.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占有的法律特征

  1.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占有不是一种权利,只是一种事实状态。找法网提醒您,这种事实状态就是一种对物的实际控制。物权法对其规定,并对这种事实状态予以法律保护,使其具有准物权的性质。

  2.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并非必须是独立的物,对某一独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占有。

  3.占有是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这种管领力,就是对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间、时间和法律上的结合是判断事实上管领力的标准。空间上的结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时间上的结合要求这种控制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上的结合强调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

物权法占有

  三、占有的分类

  1.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2.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3.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4.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5.自己占有与辅助占有;

  6.单独占有与共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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