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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是否等于执行完毕

2022-12-0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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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缓刑考验期满并不等于执行完毕,而是视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有违反法律、监督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应当撤销缓刑。

  一、缓刑考验期满是否等于执行完毕

  缓刑考验期满不等于执行完毕,而是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如何确定

  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的确定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缓刑的规定,则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

  三、累犯是否适用缓刑?

  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适用缓刑的。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找法网提醒,有期徒刑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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