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办理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持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排队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办理过户后一般30日内能拿到证。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证过户公证费用是公证收费(包括按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