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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认定

2023-08-2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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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认定需要从主观方面、主体方面、客观方面、客体方面来综合认定,该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或者单位,对单位犯该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处罚金,对责任人处刑罚。

  一、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认定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需要从如下方面来认定:

  1.客体。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找法网提醒,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二、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

  三、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即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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