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签的协议有法律效力,找法网提醒您,夫妻离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协议离婚法定程序是:
1.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签字;
2.当事人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本结婚证必须要全,如果丢了,还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离婚)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