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婚前财产一般是归财产所有人,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则不属于个人。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该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1.一方将其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
2.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全部或部分共同所有;
3.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属于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准备的材料,包括与约定内容有关的产权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件;
2.申请。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审查。公证员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查验产权证上的财产协议内容,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受骗、误导;
4.签名。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了财产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