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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生命健康权怎么赔偿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3-08-15 08:47
导读: 侵害生命健康权一般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但是造成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还需支付伤残补助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命权健康权属于人格权。

  一、侵害生命健康权怎么赔偿

  侵害生命健康权这样赔偿: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二、生命权健康权属于人格权吗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属于人格权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侵害生命健康权

  三、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如何体现

  找法网提醒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两种权利的统称,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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