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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23-08-22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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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退休返聘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要扣除各项保险费以及可以扣除的附加费用,然后减去五千元的起征点,然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适用的税率来计算。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不适用劳动法的。

  一、退休返聘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退休返聘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应缴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因为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退休人员返聘期间被辞退有赔偿没有啊?

  退休人员返聘期间被辞退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因为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行赔偿。但是找法网提醒,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返聘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三、返聘人员返聘的条件

  返聘人员返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找法网提醒,自2011年5月1日起,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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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反聘月收入一万左右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退休人员领取的法定养老金不用缴纳个税,用工单位支付的报酬属于综合所得,需要缴纳个税。因此,返聘退休人员的报酬和其他人员一样,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综合所得:3%-4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减5000元(起征点)减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减专项附加扣除减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2、经营所得:5%-35%的超额累进税率。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4、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领取年金个税怎么算?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新税制后,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依法应当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为避免离退休人员办理汇算清缴带来的税收遵从负担,原则上平移原有计税方法,即对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单独计算纳税,不计入综合所得,无需办理汇算清缴。实践中,对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2)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3)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或者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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