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肖像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2023-08-14 10: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肖像权合理使用的范围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为实施新闻报道,为依法履行职责和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等。肖像权的权利有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使用专利权、肖像利益维护权。

  一、肖像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肖像权合理使用的范围: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二、肖像权有哪些权利

  1.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找法网提醒您,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2.肖像使用专利权。

  3.肖像利益维护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肖像权合理使用

  三、死去的人有肖像权吗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即使在其死后,也不应当受到侵害。如果公民的名誉在其死后受到侵害,其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368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