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签署车牌租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找法网提醒你,车牌租赁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从法律上讲,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消费者购买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使用权。
汽车租赁合同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1.租赁当事人
2.租赁标的;租赁标的指用于租赁的物件。
3.租赁期限,物品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费用。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