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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有区别吗?

2022-08-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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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标的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有区别,区别在于发生的事由不同,存在的时限不同以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提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有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

  一、商标的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有区别吗?

  商标权撤销与无效宣告的有区别,主要有三个方面:

  1.事由不同;

  2.时限不同;

  3.法律后果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二、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的理由有两种,具体如下: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无效宣告

  三、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是多久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找法网提醒你,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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