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有: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立项批复(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法人资格证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有:
1.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3.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3.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