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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有什么特点,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2022-08-0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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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点有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是现实存在的物等。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现实交付、观念交付、送货上门、上门提货等。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有什么特点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点有: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2.买卖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货物可以包括尚未出生的动物幼仔、生长中的农作物。

  3.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

  二、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

  (1)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

  (2)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

  3.找法网提醒您,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

  (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

  (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

  (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

买卖合同标的物

  三、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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