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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者责任的归责原则,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

2022-09-22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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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用人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被使用人在职务活动中发生了侵权行为,该项责任即由用人者承担,并不考虑用人者的过错。其构成要件是,用人者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用人关系,劳动者致害行为发生在从事雇佣活动之中,劳动者致害行为发生在从事雇佣活动之中。

  一、用人者责任的归责原则

  用人者责任的归责原则,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最优选择。根据这一原则,将不再考虑用人者是否在劳动者选任、监督或者其他方面存在过失,只要劳动者在为用人者提供劳动的过程中,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用人者就要承担替代责任。采用无过错原则,就要达到用人者无条件地承担由劳动者致害行为所引起的侵权责任。如此,不仅可以减轻受害人所需承担的举证负担,同时也简化了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使受害人的权益能够更为有效和便捷地得到救济。

  二、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

  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用人者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用人关系

  之所以法律规定由用人者对劳动者的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其关键因素就在于责任者与致害人之间所具有的特定关系。

  2.劳动者致害行为发生在从事雇佣活动之中

  用人者不是为劳动者的一切侵权行为承担替代责任,而只有在劳动者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其从事雇佣行为的过程中时,用人者才承担替代责任。

  3.劳动者的致害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在用人者承担替代责任的构成要件中,劳动者的致害行为本身构成侵权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归责原则

  三、用人者责任的特征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用人者责任的特征有:

  1.其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特定化

  只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造成侵权后果的时候,才能够成立这种侵权行为。

  2.其侵权行为发生的场合特定化

  只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才能构成这种侵权行为。

  3.其侵权损害的被侵权人即损害赔偿权利人特定化

  只有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损害,才能构成这种侵权责任。

  4.这种侵权行为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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