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政策的规定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农村征地每亩补偿的金额根据土地用途和性质有所不同:
1.旱地分为耕地旱地和农田旱地,征收补偿标准都是一亩补5.3万元。
2.水田分为耕地水田和农地水田,其中耕地水田是每亩地补偿9万元,农地水田一亩补偿9.9万元。
3.征收林地及农用地一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农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一亩补偿2.1万元。
农村征地补偿以下几项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的补偿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2.青苗补偿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政府征地补偿款一般是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发放,具体的时间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应当在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合同后发放并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征地补偿款应按照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一次性支付到位。如果补偿款在拆迁仍未到位,则要警惕是不是遇到违法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