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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2022-08-0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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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的相关费用以及其他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担保范围等。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以及质留等。

  一、抵押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找法网提醒: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二、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

  1.保证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

  3.质押

  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多是动产,例如古董、手机。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适用,而抵押则是仍交由债务人使用。

  4.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债权人处,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拿现金或者是财产进行置换留置物,没有置换的,留置物可交由债权人保管。

  5.定金

  定金也是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形式,通常是发生在合同中。找法网提醒: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顺利履行时,可以当作部分价款。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需要双倍返还。

债权抵押

  三、债权质押在哪里办理登记

  债权质押在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流程:

  1.超过半数股东同意出质决议。

  2.签订股权质押合同

  3.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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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被担保债权是什么?担保范围又是什么?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债权份额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可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的价值的,应当按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实现抵押权时,抵押物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顺序清偿.  抵押物的范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全部,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抵押权;抵押物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分割或者转让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抵押权设定前为抵押物的从物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但是,抵押物与其从物为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所有时,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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