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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有谁给付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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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有谁给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待遇有

  二、工伤保险待遇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

  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三、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

  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

  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有谁给付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你对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法律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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