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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侵权包括哪两种情况?

2022-07-07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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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侵权也分为人身侵权和财产侵权,这点大家容易了解,而财产侵权也是有分类的,那么财产侵权包括哪两种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财产侵权包括哪两种情况?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财产侵权

  二、人身赔偿概念

  人身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要有损害事实存在;

  (二)要有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行为;

  三、财产侵权管辖权是什么?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

  (一)侵权行为地的确定。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三)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四)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1、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五)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1、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六)侵犯商标权案件。

  因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侵权包括哪两种情况的相关知识,是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两种情况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要注意区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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