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基本原则是,坚持“适度监管、底线监管、行业自律、促进发展”,明确私募基金行业三条底线,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一是要坚守“私募”的原则,不得变相进行公募;二是要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三是要坚持诚信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底线。
私募基金的具体监管措施有以下三方面:
(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
(二)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依法对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两个以上投资者募集资金,为获取财务回报进行投资活动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私募基金主要分为私募证券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其他类别私募基金等四种。其中,
(一)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二)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
(三)私募股权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
(四)其他类别私募基金,投资除证券及其衍生品和股权以外的其他领域的基金。
就现在而言,相信提到私募基金大家多多少少都有所了解,私募基金作为一种募集资金的方式,因其收益高等特点,而吸引众多人进行投资,但是需要知道的是,私募基金是有一定的募集期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