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一)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二)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三)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02年9月1日前称《独生子女证》(有地区称《独生子女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证是可以取消的。带上《独生子女证》、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最好带上些钱,有的地方要收回以前发的独生子女费。
放开普遍二胎政策后,各地不再办理新的独生子女证。但以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还仍然有效,以前规定的独生子女优待政策还可以享受。
如果想再生二孩,应该交还独生子女证。
很多独生子女家庭都是相应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人口老龄化严重,国家也开放了二胎政策。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