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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人证明如何提供?

2022-06-30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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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履行监护义务的后果有会被撤销其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监护人,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那么您知道变更监护人证明如何提供?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变更监护人证明如何提供?

  变更监护人证明提供的办法:

  (一)若通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的,当事人可以提供指定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若通过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当事人可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等生效法律文书;

  (三)其他办法。

变更监护人证明

  二、爸爸作为监护人可以打孩子吗

  爸爸作为监护人不可以打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三、不得作为监护人的人主要包括

  (一)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不能处理自己事务,经申请由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准禁治产人是指因心神耗弱、聋、哑、盲、浪费人经申请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禁治产人、准禁治产人的范围各国立法有差异,有些国家之规定了禁治产人,如法国、德国;有些国家既规定了禁治产人又规定了准禁治产人,如日本、意大利。我国《民法典》未规定禁治产人和准禁治产人。

  (二)被判处刑罚的人、失踪人。法国民法规定,被判处刑罚的人排除其任监护职务,已任职责当然解除。日本民法规定,行踪不明不得担任监护人。

  (三)破产人。日本民法规定,破产人丧失监护资格,但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规定,破产不为丧失监护资格的事由,但破产人因无支付能力,在监护人的指定和选定时,应慎加选择。

  (四)外国人。日本民法和法国民法规定,外国人不得为监护人。但法国民法又规定,有亲属关系的外国人有监护资格。我国民国时期的民法、《民法典》对此未规定。

  (五)法人。一般认为,法人不得担任监护人,但依《民法典》规定,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作为监护人。

  目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了监护人制度。对于未成年人来讲,一般是指年龄尚未达到18周岁的孩子,其法定监护人通常为其父母。而对于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有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通常是其配偶,若没有配偶的,则由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监护人,而其成年子女则为第三顺序监护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变更监护人证明如何提供的相关知识。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的,是可以更换监护人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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