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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方式的种类有哪些

2022-05-0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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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行为,给当事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方式的种类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快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国家赔偿方式的种类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一)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二)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

  (三)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方式

  二、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

  国家赔偿的方式,即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由于损害的性质、情节、程度不同,赔偿的方式也有所不同。由于国家机关承担着国家运转的各项职能,为保证公务的正常履行,赔偿的方式应力求便捷易行,以避免国家机关陷入繁琐的个案纠缠之中而贻误公务。因此,我国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指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时适用的标准。由于国家侵权损害的类型多种多样,损害造成的结果也各不相同,设定一个计算标准尤为重要。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都建立了国家赔偿制度,其赔偿标准大致有如下三种:

  惩罚性标准。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补足其实际损失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额外的费用,这种额外的赔偿金超出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带有惩罚的性质。

  补偿性标准。侵权主体支付的赔偿金仅仅是填平补齐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抚慰性标准。国家赔偿不足以填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仅仅是象征性、安慰性的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赔偿的数额往往少于受害人的实际损失。

  由于赔偿标准与国家财力直接相关,基于当时的经济条件,我国的赔偿基本采取的是抚慰性标准。

  三、国家赔偿的方式及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的方式及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一)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如同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但最高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三)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付至死亡时止;

  (四)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因此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以及其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会有帮助。我国经济的增长,促使了法律法规的健全,从而保障了人民生活的质量。要是您对我国法律法规存在有疑惑,欢迎您进入找法网进行法律知识的咨询。选择我们,您们的权益将会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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