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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离职主管不同意怎么办

2022-04-04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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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都有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观察和了解的期限。那么试用期离职主管不同意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离职主管不同意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主管不同意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试用期离职主管不同意

  二、试用期多长是合法

  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试用期提离职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试用期期间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适应不了工作,建议实话实说,譬如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试用期离职主管不同意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主管不同意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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