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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法律规定

2022-04-0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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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为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出具鉴定结果的时间为自委托伤残鉴定之日起二十日内,但经批准的,可以延长至六十日。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法律规定

  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

  二、淄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全文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在事故结束之后三个月内进行。需要特别注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以免错过时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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