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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

2022-04-1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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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那么律师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律师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

  (一)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二)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三)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四)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律师辩护人

  二、律师担任辩护人注意的问题

  第一接受委托

  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按照事务所规定,办理委托手续。犯罪嫌疑人本人委托的,应当在委托书上捺手指印。其他人委托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证,并在委托书上捺手指印。

  第二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到承办案件的检察院递交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递交手续后,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查阅、摘抄、复制时应当遵照检察院的安排,遵从其制度。律师对查阅、摘抄、复制所获得的案情信息应当保密,不得复印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委托人。律师对查阅、摘抄、复制所获得的案卷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随意放置,防止遗失或被他人私下复制。

  第三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递交委托手续后,即可持《起诉意见书》、《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律师会见专用证明》、律师执业证到羁押场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未羁押的,辩护律师可以持律师执业证,到犯罪嫌疑人家中或通知其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

  三、律师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术语,律师只是可以作为辩护人的一种资格。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律师担任辩护人除了享有一般辩护人的权利外,还有权查阅案件卷宗,其他辩护人行使该权利要经法院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般身份的辩护人不享有本法条规定的后两项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律师辩护人在侦查阶段的权利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于辩护人权利方面的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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