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有的。对小孩长大以后从事公务员、入伍参军、入党都会有影响。但是这个影响不是代表了就不能从事公务员等等,具体会怎么影响就看具体情况了。对于小孩上学、去公司入职等,基本没什么影响。
所谓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 针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以及被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37条,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 309号)第2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25 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在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中修改了此提法,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 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 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第37 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意见第31条规定:劳动者被 劳动教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被劳教的事实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第4款规定: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出:
(一)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
(二)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刑罚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 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三)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32条(注意:此处的是指1979年《刑法》第32条,1997年《刑法》 的相关规定在第37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的相关知识,如果是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话,侦查机关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要有家属或者是其学校的老师。没有聘请律师的,会安排法律援助的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