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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

2022-03-2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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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专利发明是经常听见的事情,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归属问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仅对捍卫自身权利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对规避法律风险具有重大意义。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的相关内容。

  一、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是谁的?

  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一)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

  二、发明创造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可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

  (一)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

  1、发明,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结合的新设计;

  3、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合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话,从其约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的相关内容,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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