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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必须要一次性缴纳吗?

2022-03-2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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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立一家企业是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注册资金的,那么你知道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必须要一次性缴纳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必须要一次性缴纳吗?

  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不是必要一次性缴纳,可以在认缴期内认缴,不用一次注入500万认缴资本,实行实缴制的公司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公司(这类公司非常少,只有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其他二十几类有限公司)。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

  (一)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二)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三)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四)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五)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六)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注册资本500万

  二、注册资本必须实缴吗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三、企业的注册资本里包含实物可以吗?

  企业的注册资本里包含实物是可以的,《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出资。一般来讲,可以用于出资的实物应具备以下条件或特征:

  (一)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

  (二)该实物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股东取得股权是以牺牲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将其持有的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为代价的,因此,股东向公司出资的财产必须具备产权的可转让性,使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由公司对该出资财产独立享有所有权。

  (三)该实物对被投资公司应具有有益性

  有益性指该出资的实物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带来实际利用价值。在我国公司登记实务中,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对有益性做了严格的规定,如《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4条规定,股东以实物折价入股的,其出资应当是能够作为资本直接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包括厂房、办公用房、设备设施、机器、仓库、运输工具以及的生产资料。股东以不能用于所设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品出资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实物必须为合营企业生产所必不可少。因此,与公司营业无关紧要之物一般不宜用来出资。

  (四)该实物上未设担保

  由于《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即实物作价入股后,依照《公司法》规定具有不可抽回的性质,应当由公司支配。因此,设立担保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必须要一次性缴纳吗?的相关知识,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并不需要一次性缴纳,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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