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年限的概念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2-12-22 08:33
导读: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只用土地所有权才能无期限的使用土地,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那么土地使用年限的概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概念

  (一)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在我国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等都只是转让该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还是必须转化成国家所有的土地后才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出价出资或入股,即只能单向流动,实际上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所有,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然后建造房子卖给购房者。购房者购买的只是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和期限内土地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有权收回土地。这个期限就是土地使用年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年限

  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也会到期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自动续期,而2007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则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产权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概念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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