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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022-03-1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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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务中,部分单位为了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所要承担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或者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或者加班工资等等的法定义务,而采取各种手段来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

  由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公平的,很多时候劳动者都是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因而法律方面也就会对劳动者加以保护。其中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很多,小编在上文中已经为您介绍了,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上找法网随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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