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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农村宅基地产权证

2022-10-2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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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大特点就是具有严格的身份性,这是基于保障农民不失地、不失去生活保障的考虑。然而有些时候遇到特殊情况就会要补办农村宅基地产权证,那么如何补办农村宅基地产权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补办农村宅基地产权证

  (一)补办流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补办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宅基地补办

  二、宅基地的概念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三、民法典关于宅基地的规定

  民法典的规定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八条 【地役权的承继】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九条 【在先用益物权对地役权的限制】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如何补办农村宅基地产权证的相关内容。在进城落户时获得落户补助,宅基地证有很多好处,所以当丢失了宅基地证时最好尽快进行补办。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找法网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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