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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儿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2022-04-2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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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那么离婚协议书儿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协议书儿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原则是:

  (一)首先是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协议确定;

  (二)协议不成的,处理原则是:

  1、若子女不足两周岁的,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儿女抚养权

  二、民法典规定小孩抚养权归谁所有了吗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权的范文如下:

  协议人: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单位、住址)

  协议人____与协议人____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孩子____的抚养权归女(男)方____。

  (二)男(女)方____对孩子____享有探望权。

  (三)探望时间及方式:凡双休日、节假日,如无特别事宜,男(女)方均可对孩子进行探望。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男)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四)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协议人:____(签名) 协议人: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协议书儿女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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