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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

2022-03-18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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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生活中很多时候办理业务都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比如申请廉租房的时候就需要无房产证明,那么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以下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到房管局服务窗口开县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也可以委托人代办,必须提供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

  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您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办无房产证明

  二、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能贷多久

  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

  三、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

  2、出借;

  3、抵押;

  4、拆解;

  5、转让。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办理无房产证明需要的材料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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