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机构鉴定的原则鉴定原则具有双重作用,既是鉴定中评定医疗过失存在的依据,又是医院免责的合理事由。因此专家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遵循的鉴定原则主要有医疗水平原则、病情紧急性原则和医学技术有限性原则。
(一)医疗水平原则设定医疗水平原则,是要求参加鉴定的专家应从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区、各级医院的客观情况和现时的技术水准。该原则一般又分以下三个细则,即医院等级与专科技术相结合原则、医疗当时水平原则和医疗地域性原则。其涉及的问题是对医院或医务人员履行转医义务的评价。
(二)病情紧急性原则由于病情危重,医师在紧急状态下能够达到的注意程度与一般情形下的注意程度具有本质的区别。病情紧急性原则相对其他原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是鉴定时的首选原则。医师以保证患者生命权为最主要目的时,有时即使出现差错,也应考虑免责。
(三)医学技术有限性原则该原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医师裁量权原则。由于现代医学还处于经验医学阶段,在医疗活动中有许多不确定性问题和尚未解决的问题,那么就应该允许医师依据某种学说、理论或自己的经验,在临床治疗时,对采用的方法和措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判断医师是否有过失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医师的裁量权。忽视和限制医师的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影响医学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医师使用裁量权时必须兼顾患者知情权和同意权。
2、医疗尝试原则。主要是指对罕见疾病或已知疾病的未知领域进行以挽救生命为目的的医疗尝试和试验性治疗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拟设司法鉴定机构预核名称申请表,原机构申请资质可以不用核名;
(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
(三)章程;
(四)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如工商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
(五)住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六)资金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七)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如工程造价、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等业务资质);
(八)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说明应包括仪器、设备名称、用途、购置日期和价格等);
(九)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认证认可证书(未通过认证认可的可提交通过认证认可计划) ;
(十)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十一)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主要包括委托受理制度、统一收案收费制度、鉴定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鉴定文书审批制度、鉴定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设立鉴定机构,或者本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以外的鉴定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范的名称和鉴定场所;
(二)有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鉴定人。
鉴定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
鉴定在民事侵权纠纷中,可以很好确定财物或人身受损程度等。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鉴定机构的鉴定原则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