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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2022-02-19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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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那么个人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下面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个人股权转让的相关的内容,带着之前的疑问,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大家可以通过以下文章的内容进行参考,或许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个人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并没有涉及个人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内发生的购买股权的交易问题,仅涉及场外交易。至于场内的个人股权交易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并没有涉及。

  (二)另外,个人将股权转让后,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由于某种原因,个人又将股权收回,对此,原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退回呢?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

  二、个人在公司股权转让办理的注意情况

  在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中,公司股权转让方作为纳税的义务人,受让公司股权转让人作为扣缴税务的义务人,需要发行代扣代缴税务税款的义务。

  公司股权交易各自方在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公司的股权转让交易之后在公司企业变更股权人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缴纳税务义务或者代扣代缴税务义务的股权转让人的一方或者受让公司股权转让人的一方需要到当地税务总机税务缴纳(代扣代缴)申报,并且持有税务部门开具的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以及不征税证明,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

  三、个人股权转让是否要交税?需要缴纳多少的税

  个人股权转让是否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是以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30号)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另外,对股权转让还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55号)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个人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个人股权转让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希望文章的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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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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