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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怎么写

2022-02-1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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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工伤赔偿之中,我们达成一定的协议之后,会有相应的赔偿协议书,这个协议书通常是一次性的工伤赔偿协议。那么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怎么写

  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要写明甲方乙方、赔偿金额、付款期限以及违约责任。其中赔偿金额和方式一定要具体地写清楚。例如经过甲乙双方的协商,甲方需要再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包括但是不限于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停工期间留薪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伤残津贴、后续的医药费以及医疗器具费等相关的费用,一共多少元人民。乙方将自愿放弃其他的请求,之后不会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赔。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书

  二、一次性终结工伤赔偿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是否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可以公证。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对该协议的效力应当区分情况处理:

  (一)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前提下签订,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劳动者能举证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变更或撤销情形的,可视情况作出处理。

  (二)如果该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的,且劳动者实际所获补偿明显低于法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可以变更或撤销补偿协议,裁决用人单位补充双方协议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三、签订一次性工伤赔偿协议有效吗

  协议符合以下情形就是有效的。

  (一)由劳动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对此应认定其有效,因为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确立的劳动调解组织的性质,均是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前提的,作为有权协调的组织,在其主持下形成的协议一般情况下较少出现违法或不合理的情形。同时,支持这些劳动调解组织达成协议的效力,更有利于发挥这类组织的调解功能与维稳作用,从而达到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的良好效果。

  (二)由人民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的赔偿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就工伤医疗费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发出支付令。

  所以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协调的工伤赔偿协议,我们应当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有效无效的情形进行审查。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工伤一次性赔偿协议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时应仔细审核协议内容,只有出于双方自愿的签字才能生效。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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