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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包括哪些内容

2022-02-1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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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需要医疗损害赔偿,是需要提供医疗损害鉴定报告的。那么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包括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下面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相信会对您有帮助的。

  一、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包括哪些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事故等级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

  二、医疗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医疗损害的承担主体是医疗机构。《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

  医疗损害责任免责的事由包括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编辑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应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通过以上文章的内容在法律上对医疗损害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了吧,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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