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占用农村宅基地修路怎么补偿

2022-02-25 08: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土地管理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土地管理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现在的农村跟以前可是大不一样了,全国各地都在进行农村的建设,这样的话就难免要进行征地拆迁了,不少农村人家的宅基地可能都会在这个过程中被占用的,那么占用农村宅基地修路怎么补偿?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占用农村宅基地修路怎么补偿

  《土地管理法》对占地修路补偿有明确规定,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

  农民的土地被占用修路,补偿包括两项,一项是国家的补偿,另一项是地方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一定的参照物来计算,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土地上青苗费以及被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偿。对于占地修路补偿,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来说,被占用一亩地,可获得3-5万元的补偿。

占用农村宅基地修路怎么补偿

  二、土地被强征该怎么办

  (一)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二)农民可自愿选择是否出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三)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三、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二)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三)不告知听证权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占用农村宅基地修路怎么补偿的相关内容。征地拆迁肯定是要给人家补偿的,但有的人可能会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的,其实这也不现实,毕竟拆迁补偿都是有标准的,不能随意胡来的,不然就乱套了。

土地管理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686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土地管理法律师团,我在土地管理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