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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到期债权法律规定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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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经济活动是不可避免的。难免就会发生一些债务方面的问题,但有的人欠了钱之后为了耍赖不还了甚至转移财产。这个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庭申请债务保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诉讼保全到期债权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诉讼保全到期债权法律规定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实现债权的重要手段。债权人除了可以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之外,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的,还可以保全债务人的债权,

  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

诉讼保全到期债权

  二、保全到期债权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民一终字第69-1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莫某。

  委托代理人:王某水,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某来,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一审被告):张某麟。

  委托代理人:向阳,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刘某。

  委托代理人:夏某成,北京**(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唐某峰,北京**(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枣庄市**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号。

  法定代表人:常某晔,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华蓥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杨某忠,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某富,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审理上诉人莫某、上诉人张某麟与被上诉人刘某、被上诉人枣庄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一审被告**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莫某对**公司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回对该公司的上诉,并于2015年3月28日申请解除对**公司在重庆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到期债权2026.4303万元及应收利息的保全措施。经本院审查,上诉人莫某于2013年10月23日向一审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保全**公司、**公司对重庆建**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重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价值4000万元的到期债权。一审法院于2013年10月24日作出(2013)渝高法民初字第29-1号民事裁定,冻结**公司对重庆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4303万元保证金及保证金利息的到期债权。因莫某在二审中未对**公司提出上诉,且申请对**公司撤回保全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2026.4303万元保证金及保证金利息到期债权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长  姚**

  代理审判员  王**

  代理审判员  姜 *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

  三、诉讼保全到期债权怎么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明确了对到期债权的执行程序。这里所说的到期债权,没有明确是否包括已经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但也没有将其排除在外。

  因此,只要是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均应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执行,给第三人留出15天的异议期。若第三人针对法院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法院不得进行审查,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就此应予中止。

  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法院不得审理,如果法院立即解除对到期债权的查封,那么第三人就可以转移财产,这样法院对到期债权的保全就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保全作用及便于执行目的,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但申请执行人也不必束手无策,法院可以建议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5条的规定,代位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进行确权,然后对确认的债权进行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讼保全到期债权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所以当我们在借给别人钱的时候,一定要衡量一下这个人有没有偿还的能力,信用好不好,若是这个人都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就不能再借了,千万不要不好意思。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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