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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税优惠政策将延续,年终奖个税缴纳标准

2021-12-30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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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1年已临近尾声了,年终奖个税缴纳标准很多人都应该要提前了解了,今年将继续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了关于年终奖计税优惠政策将延续,年终奖个税缴纳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年终奖计税优惠政策将延续

  12月29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上述政策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二、年终奖个税缴纳标准

  根据规定,年终奖的应纳税范围归为工资、薪金所得。所以在单位给职工发放年终奖后,职工应该按照个税法里工资、薪金的计算个税方法来缴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我国职工取得的年终奖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两种计税方式。

  以前我国个人所得税都是按月缴纳的,而在个税改革后,采用的计税方式是累计预扣预缴计税方式,纳税人平时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实是预缴税费,到了次年需要对本年度预缴的税费情况进行年度汇算,根据汇算结果对预缴税费进行多退少补。年终奖的应纳税范围归为工资、薪金所得,所以个税改革后,年终奖也应该和职工平时取得的工资一样,并入全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税,不过国家给年终奖计税方式提供了一个过渡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既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方式,又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所谓单独计税就是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到综合所得,单独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计税方式,需要用全年取得的一次性奖金平摊到12个月所得的数额对应的税率来计算个税。

  三、年底提前离职还有年终奖吗?

  对于在年终奖发放之前已经离职的员工能否获得年终奖,分为3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在入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年终奖”的支付方式和数额以及具体的支付时间。不管是年底双薪的形式还是绩效考核的形式,这类的“年终奖”都应视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若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年终奖发放数额,用人单位理当按时足额发放。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劳动者的业绩支付年终奖,即年终奖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这样的情况下,尽管劳动者年底离职,但只要符合约定条件,也应拿到他所应得那部分奖金。

  2、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只有每月工资,对年终奖等没有约定,更没有约定按业绩发放年终奖,劳动者可否获得年终奖,这就要看用人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年底前离职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年终奖。如果劳动者提前离职,那么用人单位也就无须再对其给予激励。

  3、既无约定也无规定,实行同工同酬

  若劳动者举证用人单位每年有发放年终奖,且用人单位在当年向其他在职劳动者发放了年终奖等事实。那么,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会支持离职劳动者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总的来说,提前离职能不能拿到年终奖,不仅要看企业与员工的约定,也要考虑员工离职的原因。如果约定的是必须年底在职的员工才发放年终奖,则员工提前离职一般无法获得年终奖;而如果仅约定年终奖需依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且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已经确定符合,只是在实际发放奖金前离开用人单位的,员工此时一般能够获得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年终奖计税优惠政策将延续,年终奖个税缴纳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国职工取得的年终奖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两种计税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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