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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登记的房产又卖了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2022-01-1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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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出售抵押的房屋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已抵押登记的房产又卖了是否构成合同诈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已抵押登记的房产又卖了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抵押房屋买卖是否形成诈骗?不构成诈骗罪。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已抵押登记

  二、抵押登记完多久放款

  如果选择在银行进行房屋抵押贷款,则需要审查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工作收入以及还款能力等方面。不过因为在银行贷款相对也是比较靠谱的,而且抵押贷款支付程序更加稳定。因此,贷款申请通常在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左右才能放款。当然,如果使用担保公司的协助来处理快速程序,贷款速度则可以增加不少。不过具体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同银行办理的速度也会有些不一样。

  但若是在非银行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涉及住房抵押贷款,一般这种行业的效率是非常高效的。基本手续流程完成后,大概可在几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放款。它快速的原因不仅在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弹性,而且还通过了对借款人个人资格的审查并采取了捷径。

  三、抵押物未登记能否对抗第三人

  抵押物未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未丧失,仍得让与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并非是无权处分行为,第三人取得所有权也非基于善意取得。此时,第三人得否基于所有权而阻断动产抵押权的追及力,第三人须为善意第三人方可切断动产抵押权的追及力。而有人则为区分第三人为善意抑或恶意,认为第三人受让抵押物所有权即可发生阻断的效力。因为未经登记而设定的抵押权,不具有追及效力。当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只能请求抵押人另外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能追及至抵押物的受让人行使抵押权。

  一概地否认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追及效力,不利于有效地维护抵押权人的正当利益,并且将使动产抵押制度失却其意义。如果抵押权人的正当利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抵押权人就根本不会利用这一制度,从而使法律规定成为一纸具文,从而波及债务人的利益,也不利于资金融通。

  我国对动产抵押原则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并不以登记作为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但是如果动产抵押未经登记,抵押权人的正当利益就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则将迫使抵押权人为保护自身利益而不得不进行动产抵押登记,此实将使登记对抗主义制度失其功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依此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已通知抵押权人且已告知受让人的,即使抵押物未登记的,抵押权可以对抗第三人。这就从法律上为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追及效力提供了依据。但是,该条对抵押权人的保护是不完全的。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已告知受让人的,抵押权仍不得对抗受让人。这对抵押权人是不公平的。为平衡抵押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并使动产抵押制度不致有坠其功效的危险,受让人如已知或应知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而仍然受让的,则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得对其产生对抗力;受让人如不知且不应知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而受让的,则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其产生对抗力。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未丧失,仍得让与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并非是无权处分行为,第三人取得所有权也非基于善意取得。

  抵押登记的房产具有登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已抵押登记的房产又卖了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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