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如果嫌疑人三次盗窃电动车,可能涉嫌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情节严重,则从重处罚,具体判刑情况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如盗窃的次数、被盗电动车的价值、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等。
在审理盗窃案件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1.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被盗物品的价值鉴定、盗窃现场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
2.还需要证明被指控的犯罪是由被告人所实施,以及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等。有当所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才能确定被告人的罪行。
在辩护人方面,以下人员不能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6.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7.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判刑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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