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分散安置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
集中安置统一建房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人均补助0.75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人均补助0.63万元。每户按2.8人计算,户均补助10.87万元。其中,建房补助7万元、基础设施2.1万元、公共服务设施1.77万元。
整自然村或整行政村搬迁中确需同步搬迁的非贫困农户,可与贫困人口一并享受统筹规划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搬迁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
但具体的易地搬迁补助有多少还要看当地政府的公告。
易地扶贫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十五”期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共安排国债资金56亿元,搬迁120多万人,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易地扶贫工程。
根据省扶贫办颁布的《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办法》(湘扶办发[2016]1号),搬迁对象的确认,首先要将县(市、区)政府正式确定的“十三五”期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寨的名称向社会公告,经过上述范围内的贫困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及公示、县级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搬迁协议五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查,保证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异地搬迁国家标准”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异地搬迁国家标准,除此以外,还有易地扶贫的概念以及搬迁对象的确认程序。与此同时,对于易地扶贫方面的法律问题,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