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犯罪后法定的追诉犯罪的时间限制,超过这一期限,原则上就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20年追诉期过后就绝对不判刑。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必须追诉,经过核准后仍可以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已经超过追诉期,犯罪人仍可能被追责。
包括: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公平,防止犯罪人利用追诉期限逃避法律制裁。
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概念。如果你对刑事案件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在找法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